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部署,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经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招募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乐于奉献;
(二)年龄在50岁以下,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或知识积累,能够安排一定时间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工作;
(三)江苏省内具有知识产权法律或相关专业背景的高校师生、专业市场或行业协会的从业人员。
二、监督员职责
(一)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引导专业市场、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抵制和监督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意识;
(二)以展会、电商和微商平台、专业市场、行业协会为重点,积极发现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收集并报送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线索给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监督员权益
(一)接受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员业务培训;
(二)发放聘书,聘期一年;
(三)根据收集并报送的有效线索,给予一定的劳务费。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名表可登陆网站http://12330.jsipp.cn/下载),并提交所在单位(或所在校院系)盖章推荐的报名表原件1份和报名者的个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3月20日(以寄出邮戳或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须信函寄送或现场递交,材料不予退还。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六楼6308室;邮编:210017;联系人:薛丽萍;电话:025-83236251
(二)录用
报名结束后,由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筛选审核报名材料,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历专业、知识储备、工作经验等,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社会监督员人选,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河海大学图书馆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