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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证(校园卡)管理规则

2015/9/21 11:30:12 次浏览 分类:规章制度


图书馆的借阅证(校园卡)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

一、证藉管理

1、新入校的学生或新入职的教工,借阅证(校园卡)由学校统一发放。本科生须经过“新生入馆教育”的培训,且通过图书馆组织的“图书馆使用在线测试”合格后方可具备借书权限。

2、个别报道的学生须凭校园卡和学籍管理部门(研究生院、教务处等)出具的通知单办理注册;新教工须凭工作证和校园卡到江宁校区图书馆读者中心咨询台或西康路校区中文图书借阅室办理注册。

3、其他读者,如:短期进修、访问学者、及社会读者,须持相关证明或手续,填写《河海大学图书馆非在编人员办理借阅证申请表》,经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注册。

二、借阅证(校园卡)的使用

4、校园卡在图书馆使用的账号和初始密码:学生为学号,教师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为保障自身的信息安全,请及时修改密码,以免被他人盗用。

5、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校园卡,经门禁刷卡确定身份后方可进入图书馆。

6、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因转借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由证件持有者承担。

7、读者应妥善保管校园卡,严防丢失、损坏等。

8、读者校园卡丢失或损坏,请及时到校园卡结算中心或圈存机上办理挂失手续,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读者挂失手续生效前,其校园卡上所有已借图书的清还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三、借阅证(校园卡)的注销

9、读者在办理离校手续前,请先办理欠款和图书清账手续。

10、集中注销:本科生在毕业离校时,如读者无违章处理或图书清帐手续,则可自动注销该读者校园卡的借阅权限。

11、个别注销:读者凭借阅证(校园卡)及相关部门出具的离校通知单,到江宁校区图书馆读者中心咨询台或西康路校区中文图书借阅室办理注销。

12、遇到困难或有其它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电话:83787307(西康路校区)  58099454(江宁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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