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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使用规则

2015/9/21 11:17:13 次浏览 分类:规章制度

江宁校区图书馆的研究室仅限读者在钻研攻关、专题讨论等学术活动时短期使用。使用时需持所在单位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读者服务部拓展服务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者除遵守图书馆的自修室管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  研究室仅限借用者在借用期内使用,禁止转让、转借第三方使用,严禁逾期占用。期满后主动到服务台办理退还手续。

第二条  贵重物品须随身携带,借用期内可自带挂锁,钥匙自行保管。

第三条  借用者在借用期间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自觉关好门窗。

第四条  爱护室内家具、设备。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请勿乱抛纸屑杂物,严禁携带食品、饮料,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第五条  遇到困难或有其它问题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电话:83787307(清凉山校区)  58099454(江宁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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